《地规》表5.1.7-3 环境对冻结深度的影响系数
根据《地规》表5.1.7-3注:“当城市市区人口超过100万时,除计入市区影响外,尚应考虑5kM以内的郊区近郊影响系数。”条文说明中语焉不详,参考书上曾看到过三种理解:
1、城市市区尚应考虑近郊影响,取Ψze=0.90×0.95=0.855,5kM以内的郊区也按照市区取Ψze=0.90;
2、城市市区Ψze=0.90,5kM以内的郊区也按照市区取Ψze=0.90;
3、城市市区Ψze=0.90,5kM以内的郊区Ψze=0.95;
不知哪种理解更为妥当?请说明理由。 本帖最后由 busterly 于 2017-4-14 23:05 编辑
第3种,建筑地基规范说得有点模糊,可参见《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D63-2007)第18页表4.1.1-3,如下:
busterly 发表于 2017-4-14 22:58
第3种,建筑地基规范说得有点模糊,可参见《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D63-2007)第18页表4.1.1-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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