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证书

标题: 7.2.27.4 [打印本页]

作者: crui0567    时间: 2016-3-14 12:30
标题: 7.2.27.4
4.连梁高度范围内的墙肢水平分布钢筋应在连梁内拉通作为连梁的腰筋。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的总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3%。

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索引《混规》11.7.11条第5款(不同)
对比《混规》11.7.11第5条连梁腰筋的直径及间距,抗震设计时,应执行《混规》第11.7.11条的规定;非抗震设计时,应执行《高规》的规定。
实际工程中,对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尽管已按“框架梁”设计,但腰筋设置、纵筋锚固范围内的箍筋配置要求等,仍应符合本条规定。


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的总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3%。  注意两侧腰筋的字眼,即每侧0.15%

作者: camphor    时间: 2016-3-14 13:02
感觉考试一般都是抗震连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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